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东微智云广告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吴奕宣诉第一被申请人广州讯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广东微智云广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天劳人仲案〔2024〕8534号)已依法作出仲裁裁决。因无法与你司取得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裁决书》。
裁决结果如下:
一、确认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在2021年8月11日至2024年7月19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两被申请人共同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9日期间的工资差额260.19元;
三、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两被申请人共同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19日期间未休年假工资3862.07元;
四、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两被申请人共同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6000元;
五、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开具离职证明。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告在欧宝娱乐官网门户网站公告。你司可到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一楼立案庭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联系人:杨捷灵,电话:020-87516242);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