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天河动态 > 通知公告 > 人事信息 > 人事招聘

关于选聘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8-06-06 08:33:26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量: -
A+ A+ A+

为进一步提高天河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扩大社会有序参与,有效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经天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天河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组,选聘一批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专业协会中,从事相关法律、财政经济、城建环保、农村农业、科教文卫、民族宗教、劳动社保、社会工作等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和实务工作者。

二、咨询专家组规模及聘期

咨询专家组拟聘用20人,实行聘任制,一届一聘,聘期与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相同。

三、咨询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宪法法律;

(二)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或者从事教育、研究或实务工作十年以上,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具有良好社会声誉,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或者吊销执业证书,未因违反职业道德、学术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惩戒、处罚;

(四)热心并能保障时间参与备案审查的各项活动;

(五)身体健康,愿意并能够实际履行咨询专家职责。

四、咨询专家的主要任务

通过应邀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的会议、调研、论证、审查、课题研究等方式,为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相关报告。

五、选聘程序

(一)推荐方式

1、由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专业协会等推荐。符合选聘条件的个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也可报名。

2、应聘者如实填写《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选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职称、学历、学位等证书复印件,以及与工作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等,于2018年6月30日前交至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3号楼3014室,邮政编码:510655),并将电子版发送至gzthrd@163.com。

(二)初步遴选

由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对报名的人选进行审核遴选,充分酝酿讨论,提出拟聘候选人名单。

(三)公示候选人名单

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在天河信息网、天河人大网公示,公示期5天。

(四)审定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候选人人选进行审议,择优聘任。对受聘人选,由区人大常委会颁发聘书,并对外公布。

(联系人:黄华平、鲍俐,电话:020-38622301,传真:38623393)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选聘报名表.doc

 

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关闭
    手机版
    粤商通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