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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天园街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8-05-24 03:08:45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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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街日常服务管理工作,现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调解员1名、保洁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各职务具体要求如下:

1、司法调解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年龄35周岁(含)以下。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法律大专学历(专业目录:大专C6901)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目录:本科B030101,研究生A0301),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岗位职责,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热爱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保洁人员:

(1)年龄18-50岁

(2)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街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社会劳动保险和休假待遇;

4、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按天园街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到现场报名。报名者请如实填写《天园街招聘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及学历鉴定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东方三路东逸二街58号天园街道办事处8楼813。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2、笔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政治、法律、公文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3、体检: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统一进行体检。

4、面试:根据笔试及体检结果,确定面试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

5、综合考察评定:报考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的考生由区委组织部进行综合考察评定;其他考生由本招聘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评定。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6、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及综合考察评定中择优录取。

注:笔试面试仅针对司法调解员。

四、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和面试资格;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3、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20-88524752

附件:《天园街招聘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

天河区人民政府天园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3日

天园街招聘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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