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考生参加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名单
根据报名人员资料初审情况,确定参加笔试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时间:
1、合同制法官助理(初级雇员):2021年4月14日14:30-16:30;
2、合同制文员、合同制法警:2021年4月15日14:30-16:30;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广州市天河区明镜路1号)。
三、有关要求
1、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入口处出示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2、考试应在开考前20分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查对。
3、考试开始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开始后15分钟经警告仍不按规定填写(涂)姓名和准考证号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废。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再进入考室考试。
4、考生不得将任何书籍、纸张,手机、计算机、智能手表(环)等电子设备带至考室,上述物品须按照要求放置到考室指定位置(电子设备必须关机)。考试期间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签字表、橡皮、2B铅笔等。
5、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和答题纸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6、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出场。考试中途交卷时,考生须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回收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方可离开考室。考生不能在考室附近逗留、谈论。
7、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放在桌面,待监考人员收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考生才能依次离场。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公告》,按照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2、报考者参加考试需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
3、为避免入场时人员聚集,考生应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并出示健康码备查。
联系电话:83008923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笔试名单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