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沙东街道综合保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补缺招聘环卫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环卫管理人员共4名,详见《沙东街道综合保障中心补缺招聘环卫管理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无社会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三)身体健康,既往至今,无传染性疾病,无基础疾病,品行端正,积极乐观,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违反党纪受过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9:00至8月15日18: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公告,下载填写《沙东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公开补缺招聘环卫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23111726@qq.com进行报名。考生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报考要求:考生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未达比例的,将视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期限。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录用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未达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须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参加资格审查,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均不予录用。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比例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五)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察。
体检和考察合格拟录用人选名单通过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均为编外合同制,薪酬待遇参照天河区社区居委专职人员待遇。
(一)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核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
(二)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国家规定的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二)应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及录用最终解释权在沙东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附件:
1.沙东街道综合保障中心补缺招聘环卫管理人员职位表.xlsx
2.沙东街道综合保障中心补缺招聘环卫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doc
3.沙东街道综合保障中心补缺招聘环卫管理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doc
广州市天河区沙东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2023年8月10日
(咨询电话:020-37250267;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