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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陂街购买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需求书

发表时间:2025-03-26 11:15:37 信息来源:车陂街道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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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欧宝娱乐官网车陂街道办事处    

  乙方:律师事务所(受委托方)

  1.本项目为购买法律服务,不涉及雇佣、聘请人员等相关事宜。

  2.报名供应商已入驻“广东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关类目。

  (1)报名需响应“车陂街购买2025年法律咨询服务需求书”

  及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请有投标意向供应商于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

  12:00时前提交资料。

  (3)街道采购项目供应商遴选预审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资质、

  服务能力以及人员配置等综合评定,择优并按相关程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提交资料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马路湖边街88号平安法治办公室。   

  (5)联系人:詹女士  联系电话:22130881。

  一、法律咨询服务主要范围

  (一)为街道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论证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二)指导制定街道规范性文件,协助建立和完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公车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论证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三)不定期提供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风险提示、新法速递等服务;

  (四)为涉及街道的诉讼、复议、仲裁、非诉讼纠纷和行政确认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书面论证意见;

  (五)根据街道工作需要,指导和参与化解涉及辖内企业、居民各类重大投诉、纠纷、信访、信息公开等案件,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协助街道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相关人员以合法方式和途径表达利益诉求;

  (六)审核街道各类合同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参与街道重大项目谈判、签约等,代街道草拟、审查、修改政府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

  (七)协助街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甲方对外法治宣传活动、对内法律知识培训等,原则上每季度为街道工作人员、辖内居民等提供一次免费法律知识讲座;

  (八)为街道履行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综合治理、行政执法等职能提供相关政策指导、法律咨询和书面论证意见;

  (九)为街道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审查车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三资交易合同及其他经济项目合同,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十)为街道辖内未成年人、困难群众等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每周三上午指派律师到车陂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十一)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含历史遗留问题)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纠纷、申请强制执行等;

  (十二)经另行委托,承办街道需要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权利

  受聘律师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独立自主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根据工作需要或者聘用单位授权,查阅相关资料;

  (三)有合理理由可以申请提前解聘;

  (四)获得约定的工作报酬和待遇;

  (五)获得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必需的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三、乙方义务

  (一)保守在提供法律服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政府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认为不能对外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告知甲方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作不恰当表述或虚假承诺;

  (三)乙方及受聘律师应当对提出的法律意见负责,书面意见书应当由受聘律师本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四)在合同规定和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开展工作,不得以政府法律顾问的名义从事与顾问职责无关的事务;

  (五)如与交办的事务存在利害关系,应自行申请回避;

  (六)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资料文件,保证其不灭失或毁损,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政府法律事务处理意见;

  (七)年底应当对当年年度提供的法律顾问事项汇总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八)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服务期限及时间

  (一)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起。

  (二)服务时间:乙方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服务方式随时接受甲方法律咨询;遇特殊情况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安排律师到现场提供法律服务。

  五、服务报酬

  (一)法律咨询服务费50000元一年,分两次支付。本协议签订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50%即25000元,余款在法律服务结束后付清。

  (二)另行委托事项计费的标准和支付方式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

  (三)代理甲方参加仲裁(包括劳动仲裁)、诉讼、行政复议及强制执行申请或其他专项服务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应按《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给予优惠收取律师费。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约定的义务,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或请求,在7个工作日内拒不恢复充分完全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以及服务质量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并由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在15个工作日内拒不恢复充分完全履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有关情况有误而产生的责任除外。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七、合同变更与解除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合同予以变更及补充。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服务律师或提前解除服务关系,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1.在聘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者不能胜任顾问工作的;

  2.聘用期内,无正当理由三次以上不参加法律顾问会议、不按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不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受所在单位处分,或者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受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

  5.未履行本协议所列义务的;

  6.有其他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职行为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但解除协议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拒绝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费用的。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他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文件,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二)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是否响应以上需求(盖章):

  廉洁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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