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广州市财政局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规范新塘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的管理需要,我街道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固定资产盘点技术服务资质的单位承接此项目业务,本项目的资产盘点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项目内容
(一)成立固定资产清查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截至2025年4月15日之前的本街道(含街道下辖8个居委会)和下属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事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财务结算中心)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核实。(如需实地查看,请根据下方联系方式提前联系)
(二)对固定资产的价值状况,资产的实物量以及资产使用情况进行核实,结合资产分类统计等报表真正实现“帐、卡、物”相符。
(三)服务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存放地点,对采购人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登记实物信息(如规格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以科室、居委会为单位,每清查完一个办公室后,由使用科室、居委会负责人签名确认。
(四)结合清查结果对采购人在“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上的有关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完善,根据清查数据,对账物不符、资产名称、使用单位、规格型号、存放地点等有误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并在资产系统进行补录更新完善,形成最新的资产系统账。
(五)根据系统的数据资料,结合条形码管理,将实物资产贴上相应的标签,实现一物一卡片,一物一编号,对物卡的跟踪管理。
(六)服务单位须向采购人提交首次实盘、盘盈、盘亏三类资产盘点结果。并经过二次核实的盘点结果,提供相关的处理意见和建议书。
三、应聘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广州市内依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验收时间:从盘点进场之日算起,原则供应商在2.5个月内完成本级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所有盘点工作。
(三)服务项目预算:约15万元(具体金额以勘察现场工作量后报价为准)。新塘街道办事处4楼408室(天河区大观中路新塘大街5号)
四、资料递交时间及其他事项
(一)竞聘资料递交需将相关材料密封并盖章,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17:00(北京时间),递交至新塘街道办事处4楼408室(天河区大观中路新塘大街5号);
(二)应聘的单位无需缴纳费用;
(三)由新塘街党政综合办公室等人员组成评比组对应聘单位进行评比,对未能选聘上单位不作解释,且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新塘街道办事处所有;
(四)不接受联合体公司;
(五)报价资料:报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证明书复印件、过往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报价承诺书(见附件1),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河区大观中路新塘大街5号新塘街道办事处408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20-82357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