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广州市天河区国家档案馆2025年数字档案馆系统开发项目信息化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具备相关资格的承包单位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国家档案馆2025年数字档案馆系统开发项目信息化监理。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广州市华农紫薇路1号。
2.招标范围及内容:根据《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广东省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推进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完成广州市天河区国家档案馆的“数字档案馆”系统建设,满足“广东省级数字档案馆”测评要求。
监理单位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项目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四、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通过之日结束。
五、本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16.73万元。
六、参选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申请人开标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5年1月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必须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框架协议采购备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材料报送及要求
要求详见附件。
请备齐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方案、报价文件等,密封后加盖单位骑缝章,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送交的方式,递送至我馆联系人,未作密封盖章处理和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递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17:30。
八、成交规则
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取一家综合实力较强的供应商后,业主单位再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与该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为业主单位提供信息化监理服务。
九、联系方式
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华农紫薇路1号11楼1101室。
比选人:广州市天河区国家档案馆
联系人: 刘雨昊
联系电话:020-38263836
附件:参选文件格式
广州市天河区国家档案馆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