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区需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拟公开遴选专业社会力量,承接2024-2026年度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天河区民政局2024-2026年度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三)项目采购金额:60万元(人民币陆拾万整),30万元/年×2年,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四)项目承接期限:2年,自2024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14日。合同一年一签,如第一年项目评估等级为不合格,则第二年不再续签。
(五)项目内容:详见附件《天河区民政局2024-2026年度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以下简称《具体采购需求》)。
(六)其他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机构须对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及要求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承接机构的具体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予以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3.有承接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经验、服务成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采购承接机构在报名机构不少于3家的条件下进行(报名机构少于3家将取消本次公开采购,由我局另行公告),承接机构以评分制的方式选定,由我局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结果如有同分者,优先选择具有相关经验较丰富的机构。若该机构自愿放弃,依综合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登记证书副本、履约能力情况、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配置情况、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附件《具体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四、项目报名方式
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56-258号恒安大厦1-3层天河区民政局。
(三)联系人:田女士
(四)联系电话:020-37127125。
附件:天河区民政局2024-2026年度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docx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