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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街关于采购汽车租赁服务公开比选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4-07-24 16:48:17 信息来源:新塘街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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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天河区全运会属地管理工作需求,为更好开展我街全运会综合保障工作,我街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采购租车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定工作原则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租赁车辆服务

  三、主要服务内容:

  车辆需求:租用2辆粤A牌七座小车(新能源)、3辆粤A牌五座皮卡(新能源),车辆车况优良,符合国标要求。

  租赁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租金说明:车辆租金包含车辆日常维护、维修、保险费用。

  四、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具备汽车租赁资质;

  (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五、应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质证明及其他资料。

  (三)提供服务的车辆报价及明细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型号、车辆续航里程、车辆新旧程度(旧车请标明已行驶公里数)、是否发生重大事故等。  

  申请人应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六、选定单位确定:

  由新塘街道办事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资料完善程度和以往服务质量、服务经验、服务效果进行比较,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且方案最优者为选定单位。

  七、提交资料时间及地址:

  (一)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即为报名截止时间,逾期提交不予接受。

  (二)提交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合景路13-3号105房新塘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人:冯先生,电话:020-3205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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