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天河区行政区划图的更新编制工作,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拟采购确定1家符合要求的单位承接天河区行政区划图更新编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天河区行政区划图更新编制项目
二、项目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3万元,实行总价包干,项目经费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三、服务期限
4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项目需求
以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基础地图数据等资料为基础,全面准确反映当前天河区街级及以上行政区域界线、政府驻地位置、政区名称、水系、交通、居民地、地貌等情况。主要工作包括:数据分析与整理、数据采集与编辑、数据更新、数据集成、数据建库、地图设计、符号库设计、地图制图、质量检查、申请审图号、印前数据处理、制版印刷等。编印大全开铜版纸覆膜挂图(119.4cm×88.9cm)500份(其中至少100份需配挂杆挂钩)、大全开白画布图(119.4cm×88.9cm)100份,制作大全开红木框地图(119.4cm×88.9cm)10份(红木框加有机玻璃面板)。地图相关要素更新至2024年7月。地图要素内容如下:
1.行政区划。以行政勘界资料为依据,表示行政区域界线、政府驻地位置、政区名称,分街道设色。
2.水系。表示河流、运河、干渠、水库、湖泊、岛屿和水利设施,采用最新的影像资料更新,并适当综合取舍,保证水系的分布特征。
3.交通。表示现有和在建的铁路(含地铁),表示现有、在建或拟建的高速公路,表示 国道、省道、县道和主要的城市道路,可公开表示的机场、码头、渡口、桥梁、隧道等。高速路、国道、省道、县道加注编号。
4.居民地。地名级别由高到低分别是区、街道、居委会、自然村、住宅小区等;居委会地名尽量全部表示,自然村、住宅小区或片名视图面情况合理表示。
5.地貌。表示区域内主要山脉的名称和走向,主要山峰等的位置、名称和可公开表示的高程。
6.其他。附设天河区地理位置图及可公开表示的其他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及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相关注册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具有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含地图编制。(需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方式
本次公开采购承接单位在报名单位不少于3家的条件下进行(报名单位少于3家将取消本次公开采购,由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另行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成立项目评选小组,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单位资质、拟投入人员情况、相关项目业绩、报价等方面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分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选人;如总得分相同,则按报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人;如总得分和报价都相同,则由评选小组抽签随机确定。若中选人自愿放弃的,按以上规则依次递补。
七、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诺书(需承诺对本单位资格条件的符合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无需授权委托证明书);
3.本公告“五、供应商资格及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4.项目实施方案;
5.报价单(需有价格明细组成);
6.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胶装装订成册,一式5套(正本1套、副本4套),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正本、副本每页及骑缝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密封袋,密封袋正面上需注明项目名称和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八、报名资料提交和接收
(一)送达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4日18:00时止,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二)提交方式:可现场提交(工作日内9:00至12:00,14:00至18:00),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的,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
(三)联系方式: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56-258号310室,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 020-37127122,邮编:510655。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