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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文化馆关于开展2024年度少儿群众文艺作品创作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表时间:2024-08-30 14:23:07 信息来源: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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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我单位现需对“天河区文化馆2024年度少儿群众文艺作品创作”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比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天河区文化馆2024年度少儿群众文艺作品创作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文化馆

  三、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增强文化自信,弘扬民族文化,促进美育教育,培养广大少儿对艺术的兴趣与爱好。根据2024年度省、市文化部门的工作部署,我馆拟组织开展少儿文艺作品的创作。

  (一)采购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二)采购目标

  1、创作2件文艺作品,于2024年10月完成。

  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10万元。

  (项目有效报价:不得低于采购预算的80%;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五、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提交材料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须有骑缝章、每页须有公章)、副本五份(须有骑缝章),以上材料均须装订成册并密封,于9月5日(周四)17:00前送达至:广州市天河区文化馆(天河区汇彩北路8号),收件人:顾老师,联系电话:18688884189。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函(详见附件1);

  (二)报价文件(详见附件2);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内容不能删减);

  (六)项目方案,如执行内容步骤,项目实施人员分工,如果个人有相关资质,请同步提供证明材料,器材设备配置等;

  (七)业绩经验(2018年以来创作相关的不少于3个工作项目一览表,以及其合同复印件和相应项目成果图片展示;按合同甲方单位级别依次排序:1.国际或国家级;2.省市区级;3.社会其它级)。

  七、其它说明

  供应商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提供虚假、虚报材料的,经评审小组确认后,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供应商报名资格。

  附件1:承诺函.docx

  附件2:报价文件.docx

  附件3:比选评分标准.docx

  广州市天河区文化馆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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