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部居住地块20、21栋安置房修缮工程招标代理。
二、服务内容:编制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出具依法依规编制招标文件的承诺函、组织招标答疑、草拟答疑纪要;开标、评标会议;回复质疑、协助处理投诉事项;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跟进合同签订事项等全部工作。
三、招标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
四、建设地点:天河区新塘街新塘派出所东侧。
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质量规定。
六、项目规模、建设内容及资金来源:
南部居住地块20、21栋安置房共有住宅164套,本次修缮未交付的150套,总建筑面积为164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9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81平方米。
(一)室内修缮内容包括修复地面、墙面、门窗、照明灯具,卫生洁具等、清洗户内阳台地面;建筑本体公共部分修缮主要包括外立面、墙面、地面、天花、天面、各楼层防火门及安全出口指示牌、地下室标识标线、楼栋首层出入口增设门禁、更换并完善室内外监控系统、修缮发电机水箱、更换生活水泵、维修电梯、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安装天然气管道等。
(二)室外场地改造主要包括建设非机动车停车棚(含充电位及配套消防设施)301.15平方米、东面场地新建挡土墙47米、小区进口处加装道闸(两进两出)1套、成品门岗(含车挡石)1套、室外绿化升级987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7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682万元,工程其他费用约78万元,基本预备费约23万元。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统筹资金。
七、项目控制价及结算方式:
(一)本项目控制价:4.8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元整)。
(二)报价说明:投标人可自行下浮报价。投标总价超过公告控制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结算方式:
1.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
2.项目中标价确定后,以中标价为基数套用上述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实际招标代理服务费超过代理报酬暂定价的,则按代理报酬暂定价计取;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实际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于或小于代理报酬暂定价的,则按实际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取。
八、服务时间: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九、投标人报名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各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供应商提供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搜索栏“监管信息”中的“行政处罚结果公告”查询截图)。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遴选项目。
(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分包、转包。
十、投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参照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招标代理业绩证明,企业诚信、企业信誉证明,招标代理方案。
(四)报价书(参照附件2)。
(五)服务承诺书(参照附件3)。
上述(一)至(五)项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在相应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的地方签字,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意向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编制。由投标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9月11日9:30-11:30,14:30-17:30,递交至天河科技园管委会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7号6楼,逾期恕不受理。
十一、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4《综合评分表》。
十二、中标单位的确定:
招标人组织5人评标小组,依照上述第十一点评标办法比选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三、中标公示:
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刻组织开展工作。
十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工,电话:020-87071130。
本公告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公告日期为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1日,若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单位不足3家,招标人可从实际报名单位中择优选取中标单位。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