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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关于公开采购第三十批全区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4-09-18 17:00:47 信息来源:天河区民政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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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评估任务,提高评估工作效率,我局拟采购确定1家符合要求的单位承接第三十批全区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三十批全区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限价

  不高于8000元/家,据实结算。

  三、服务期限

  4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项目需求

  制定全区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方案;开展等级评估培训、宣传;开展等级评估受理、初评工作,配合组织召开评估委员会,负责制作牌匾和证书,为获得等级的社会组织发放牌匾和证书。

  五、供应商资格及条件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组织。(需提供相关注册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熟悉和了解各类社会组织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组织管理政策与知识、方法与技能,愿意积极投身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专业团队,具备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相关项目专业服务经验,专职工作人员人数不低于3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具有良好的咨询服务能力,有开展等级评估服务经验者优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方式

  本次公开采购承接单位在报名单位不少于3家的条件下进行(报名单位少于3家将取消本次公开采购,由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另行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成立项目评选小组,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单位资质、拟投入人员情况、相关项目业绩、报价等方面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分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选人;如总得分相同,则按报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人;如总得分和报价都相同,则由评选小组抽签随机确定。若中选人自愿放弃的,按以上规则依次递补。

  七、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3.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业主服务评价、承接项目优势、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机构获奖等情况资料);

  4.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报价;

  5.本公告“五、供应商资格及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6.其他补充材料。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胶装装订成册,一式5套(正本1套、副本4套),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正本、副本每页及骑缝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密封袋,密封袋正面上需注明项目名称和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八、报名资料提交和接收

  (一)送达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18:00时止,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二)提交方式:可现场提交(工作日内9:00至12:00,14:00至18:00),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的,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

  (三)联系方式: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56-258号311室,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 020-37127130,邮编:510655。

  附件:项目评分表.docx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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