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广州市天河区文化馆拟对广州市天河区文化艺术中心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项目需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工作。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文化艺术中心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汇彩北路8号天河区文化艺术中心
(二)项目规模:
外墙玻璃幕墙建成投入使用年代2018年8月,建筑高度约24.9米,玻璃幕墙总面积约2265㎡,窗户约415㎡。
三、采购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文化馆
四、采购内容、要求及地点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现将对广州市天河区文化艺术中心玻璃幕墙进行整体安全性能检测,并根据现场检测结果和相关资料进行结构分析验算,评定玻璃幕墙结构的安全性等级。
(二)采购要求:
按广东省标准《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技术规程》进行鉴定:
1、幕墙设计、施工资料审核;
2、幕墙主要材料的检查检测,包括玻璃面板、型材、结构胶、耐候胶、五金配件等。
3、幕墙结构和构造检查检测,包括主体连接、梁柱连接、玻璃装配构造、开启窗、防火构造。
4、根据现场检查检测、实验室取样检测、综合分析结果,出具鉴定报告,综合评估幕墙系统的结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并进行评估定级。指出幕墙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维修整改建议。
(三)采购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五、采购预算
5万元人民币。
(项目有效报价:不得低于采购预算的80%;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六、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含“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四)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的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五)报价人必须为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备案单位。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不存在与其他报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响应文件提交资料
(一)申请人承诺函(见附件1);
(二)报价文件(见附件2);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参照附件3);
(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内容不能删减);
(六)实施方案
(七)服务团队配备情况
(八)项目业绩经验
(九)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十)响应人的其他有利于本项目建议或相关条件(如有)
上述(一)至(十)项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在相应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的地方签字,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意向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编制。于2024年10月14日17时前送至:广州市天河区文化馆(天河区汇彩北路8号),逾期恕不受理。
八、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4《比选评分标准》
九、中标单位的确定:
采购人组织3人评标小组,依照上述第八点评标办法比选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中标公示:
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立即开展检测工作。
十一、其他说明
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提供虚假、虚报材料的,经评审小组确认后,采购人有权取消该申请人报名资格。
十二、联系信息
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文化馆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彩北路8号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20-31602951
广州市天河区文化馆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