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营造浓厚的党建氛围,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凝聚新塘街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智慧和力量,拟融合党建元素在新塘街科技文化广场现有走廊、墙面制作党建宣传氛围,提升党建工作的文化内涵,增强党建工作的直观性、教育性和引导性,使每一位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时刻融入党建文化、领悟党建内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定原则
选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项目内容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新塘大街5号,在各个楼层现有走廊、墙面制作党建宣传氛围,提升党建工作的文化内涵。
三、项目预算
总预算27万元。
四、承接单位应具备条件
(一)承接单位资格要求
1、承接单位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承接单位应具有丰富的同类型项目设计、制作及实施经验,需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以证明其在该领域的专业能力。
3、承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承接单位需对党建品牌创建有深刻理解和认同,能够在设计中充分体现党建工作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观。
5、承接单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责令停业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二)参加遴选应提交的资料
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如需实地查看业务用房场地,请根据下方联系方式提前联系,原则上统一在2024年11月22日15:00进行查看)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报价书;
五、资料递交时间及其他事项
(一)提交资料须密封并盖章,递交至新塘街道办事处(天河区大观中路新塘大街5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二)新塘街党建办等部门组成评比组进行评比,对未选定单位不做解释,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新塘街道办事处所有。
(三)选定单位将会公布在天河区门户网站(/),请及时查询。
(四)选定单位应积极配合,根据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安排,高标准、高效率完成承接项目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23573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新塘大街5号新塘街道办事处502室
邮 编:510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