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0日下午16时20分,在我区凤凰街辖内广东省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校内游泳池发生一起淹溺一般事故,造成一名男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凤凰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对事故当事人的问询取证和有关原始资料的调查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分析了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天河区“7•10”凤凰街广东盛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淹溺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非责任事故。
附件:天河区“7·10”凤凰街广东盛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淹溺一般事故调查报告.pdf
广州市天河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