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企业改革
按照天河区区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全面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减轻包袱、集中资源、增加活力”为目标,切实落实“1+4”改革要求(即以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统领,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区属国企激励机制,深化区属国企监管体制改革),加快企业改革,解决定位不清、功能不强、资源分散、机制不活等问题,激发区属国有企业新活力,发挥国有企业在地区经济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二、推进企业改制
在天河区政府正确领导、区公安分局的全面监管下,深入推进“新天河”模式,按照既定目标原则、组织架构、任务分工、措施步骤、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派驻中队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分局关于“新天河”模式的总体部署,严守“三条红线”,坚持“政企分家”原则,共建企管联席会议机制。厘清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经营、用人管理,减少成本、抗击风险、扩大经营、增加资产,不断提高公司在保安行业中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生存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