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天河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关于工资决定机制和薪酬管理要求,区财政局(区国资局)近期印发了《广州市天河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高质量发展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设置差异化的考核指标和权重,对区属国有企业实施科学分类分层考核,充分发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的正确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