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执法监管方面
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执法监管。1-6月,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20余人次,检查企业890余家次,发出《调查约见通知书》177份、《生态环境问题改正通知书》263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6份,立案环境违法行为31宗。
二、水环境治理方面
牵头开展“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制定《天河区2020年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计划》,牵头开展整治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散乱污”场所开展清理整治。1-6月,新增排查“散乱污”场所24个,完成整治17个。
三、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一)加强餐饮业执法监管,依法处理餐饮业油烟扰民问题,牵头开展餐饮业油改气工作。
(二)加强对汽车维修、加油站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行业企业的执法监管和整治。
(三)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1-6月,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40余人次,巡查建筑工地200余个次,发出《天河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问题告知函》9份;会同区住建园林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建筑工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检查建筑工地12个次;全区检查并在广州扬尘监管APP录入建筑工地1184个次。
(四)开展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道路抽检和停车站场柴油车尾气检测工作。
四、噪声污染防治方面
加大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餐饮娱乐等行业的噪声污染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噪声治理。1-6月,共办理700余宗噪声污染投诉案件。
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方面
(一)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二)开展打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3-6月,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产废单位70余家次,督促做好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污染防治等工作。
(三)结合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等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6月,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0余人次,检查60家单位。
六、辐射环境安全与防护监督管理方面
开展辐射安全执法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提交年度评估报告,开展清理查处辐射安全许可证逾期未延续单位专项行动。
七、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一)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建立本行政区域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推进全国污染地块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根据初步核算结果,天河区安全利用率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