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公布了2019年1-11月全省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10.3%),是实施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8年来同期最好水平。
空气质量方面,2019年1-11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89.5%,较2018年同期(以下称“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83.3%,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10.3%),珠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6.9%)。PM2.5浓度是实施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8年来同期最好水平。
臭氧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70.7%和13.4%。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汕尾、湛江和汕头;韶关、清远和肇庆等8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有所改善,河源、云浮2市同比持平,中山、湛江和东莞等11市同比有所变差。
2019年11月,全省AQI达标率为76.4%,同比下降21.1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62.2%,同比下降33.0个百分点。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微克/立方米(17.6%);珠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微克/立方米(10.8%)。臭氧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