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等五部门《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4〕48号)中关于企业环境信用修复的要求,广州聚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向我局申请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根据所在区分局出具的意见及相关材料,经初审,基本符合环境信用修复条件,我局拟按规定将广州聚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2018年度环境信用修复为“环保警示企业”(黄牌标识);广州市海纶特精机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2018年度环境信用修复为“环保良好企业”(蓝牌标识)。具体名单详见下表。
2018年度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拟修复情况表
(第二十批)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修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20年11月3日至11月9日(7天)
联系电话:020-83203073、83203078,
传 真:020-83203080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510室;邮编:510091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