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根据相关分局意见及有关材料,我局依程序对广东华标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环境信用修复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企业基本符合环境信用修复条件,有关情况已于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投诉或反对意见。经研究,我局同意上述2家企业2020年度的环境信用修复,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20年度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情况表
(第六批)
特此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