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56号)转发给你,请你局通知辖区内所属中小学遵照执行,并督促学校公布价格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凡未经省发展改革委核定零售价格的教材或在教材上未注有省发展改革委批准文号的,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订购。《2021年春季广东省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表》可在“天河区门户网址/政务公开/天河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价格和收费/价费标准/服务收费”中查询。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pdf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