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政策执行时间的通知
穗发改价批〔2021〕88号
各区发展改革局,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受全球天然气供需紧张,气源价格暴涨影响,为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保供工作,经研究,现就我市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穗发改〔2021〕70号)实施时间提前至2021年11月30日结束。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反映。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
(联系人:钟芳,联系电话:020-831259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