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天教〔2018〕34 号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2018 年广州市天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幼儿园:
《2018 年广州市天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业经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18 年 5 月 4 日
(联系人:吴东红,联系电话:3862252)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
教规字〔2018〕2 号)的精神,为做好我区 2018 年幼儿园招生工
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免试入园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合
法规范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幼儿园应坚持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状况匹配原
则,合理制定本园的招生计划。
招收的适龄幼儿以本区户籍为主,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适
量招收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对象
2018 年秋季小班入园的新生应为 2014 年 9 月 1 日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
派位的招生对象还应具有天河区户籍(户籍登记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30 日),或者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
清单》(附件 4)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