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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3-28 15:06:50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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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整合优势双创资源,搭建双创载体,优化双创生态,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欧宝娱乐官网合作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该基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慧路10、12、14号,面积6.65万平方米。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社会创新智力资源在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过程中的传帮带作用,现面向社会广泛招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导师,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项目(含个人、团队及企业)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创业辅导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概况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功能布局为创新创业孵化公共服务区、人才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高端产业加速区,主要服务港澳青年、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创业群体,主要引进数字文化创意(含游戏、动漫、VR等)、5G、人工智能、智能硬件等领域的初创项目,以及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云计算和大数据、信息安全、地理信息、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等战略性支柱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科技、高成长性企业。

  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设置公共配套区,包括一站式创业服务区、展厅、产品试验试制平台、路演厅、实训中心、会议室、党群活动室、公共食堂、众创咖啡、文印室、活动室等区域。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1.知名企业家、中小企业创业成功人士、投资金融机构专业人员或具有创新创业实战指导方面经验的人士;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创新创业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

  3.熟悉工商、税务、财会、金融、法律、科技、人力资源等相关政策法规或从事相关实践的专业人士;

  4.已获得创新创业培训、创新创业咨询等相关资质的专家;

  5.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认同创业带动就业计划,愿意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提携和帮助创业者,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提供专业服务;

  3.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熟悉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技术创新,对企业发展、经济、市场发展有预判能力。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创新创业青年指导、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以及有资金、人才、技术、市场等资源的投融资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专家;

  4.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积极配合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新创业指导和服务活动。

  三、服务方式及内容创新创业导师服务采取公益性和有偿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专题讲座。开展创新创业讲座及咨询活动,帮助创新创业企业掌握相关知识和相关政策。

  (二)服务指导。提供项目注册、法律咨询、人力资源、营销策略、生产技术研发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创业培训指导。

  (三)项目论证。参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的评审、论证及跟踪帮扶。

  (四)咨询诊断。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咨询、团队建设、企业经营运作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对创新创业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指导。

  (五)结对帮扶。根据行业领域、企业类型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的导师帮扶及跟踪指导。

  (六)其他活动。参加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组织的其他创业相关活动。

  四、申报时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长期招募创新创业导师,随时欢迎您的咨询与加入。

  五、申请材料此次申请无须递交纸质材料,请各申请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原件电子版彩色扫描件并保留原件备查,必要时受理部门将要求核对原件。申请对象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一)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

  (二)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三)近三年个人主要业绩、聘任文件、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压缩后以“创新创业导师+名字”命名,发送至邮箱GBABASE@Hotmail.com。申请材料均需以PDF格式提交,材料为文字正向,清晰可辨。

  2.审核。由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导师名单后,向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再由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备。

  3.聘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聘任,颁发“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导师”聘任证书,并纳入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创新创业导师聘任期限为三年,聘任期满后可根据创新创业导师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续聘或解聘。

  七、考核机制建立创新创业导师的考核评价体系。

  由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机构在每年12月底前对创新创业导师开展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对在创新创业服务指导和帮扶工作中积极主动、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创新创业导师予以优先续聘,并授予相应荣誉。考核方式主要采取以下两种形式:

  (一)服务对象评价:通过发放调查表的方式对创新创业导师满意度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创新创业导师的服务态度、管理水平、协调能力、敬业精神等;

  (二)运营机构考评:由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机构从创新创业导师的工作状态、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八、咨询与投诉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刘小姐  19928210035

  (二)投诉监督电话 

  天河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020-85268007

  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020-38471750

  附件: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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