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区树立典范,推广经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州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活动的通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个部门关于修订印发〈广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358号)和市、区两级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经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研究,现将我区2023年度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活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省属和中央、部队所属及控股的驻本市的企业,在本市以及区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含分支机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以及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均可申报参加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
社区(村)、街(镇)、园区可申报参加创建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镇)、园区评审。
二、评审办法
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个部门关于修订印发〈广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358号)(以下简称《评审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附件1)。
三、评审规定
(一)申报时间:申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含申报上一等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原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年度报告,下同)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申报填报数据对应的时间点为2023年10月31日,涉及上一年度的时间段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二)申报方式:申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实现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gzlss.rsj.gz.gov.cn/cas/login(以下简称评审系统)。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按照《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系统设定程序进行申报,完成申报填写后,分别打印相关表格盖章并在评审系统上传,不再提交书面材料。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均在系统中进行审核。申报的单位和街道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系统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及时召开会议,明确牵头部门,成立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创建工作,并尽快将本次创建评审活动的通知发至企业、社区(村)、园区,广泛宣传和动员,积极发动企业和有关单位参加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活动,对已获评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称号的要逐一通知开展年度报告。为充分调动企业参评的积极性,根据各级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个部门对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加强正向激励的意见》(附件3),把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评先评优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2.广州市就业和劳动关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在2016年开始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率”列入了《广州市各区人民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中,天河区也将“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情况”纳入街道年度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交流,共同发动企业参加评审活动,按要求完成《天河区2023年度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社区、街、园区目标数》(附件4)下达的创建任务。
3.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将会加强对创建评审活动工作的指导,各单位在开展创建评审活动中如遇到问题,可直接向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办公室反映。
附件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个部门关于修订印发《广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358号).pdf
附件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个部门对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加强正向激励的意见(穗人社发〔2021〕17号).pdf
附件4:天河区2023年度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社区、街、园区目标数.xlsx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天河区总工会
广州市天河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11月23日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区人社局:020-38808285;区总工会:020-38622042;区工商联:020-38622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