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穗天科工信规〔2017〕2号)相关规定,我局对天河区2019年科技创新政策专项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补贴补充支持项目完成了审核,并经九届12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根据项目公开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拟补充支持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6月5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2号楼10楼1009室;联系电话:38624099;邮编:510655)。属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个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如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各被支持企业请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配合区科工信局做好管理与监督工作。
附件:2019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补贴专项补充支持项目名单.doc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