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规范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牌匾证书管理、做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报备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2〕89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4〕6号)和《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第三十一批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组织开展第三十一批全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在天河区登记注册满两个年度、无评估等级或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的社会组织(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5年后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二)全区性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评估:
1.上年度未提交年度报告的;
2.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3.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评估标准,从党建工作、法人治理、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发挥作用和加分项6个方面,对参评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
三、评估方法
(一)申报1A、2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提交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审查通过后,提交评估委员会终审,确定评估等级。
(二)申报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采取资料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单位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初评与评估委员会终评的方式确定评估等级。
四、评估等级及管理
评估满分为1000分,分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一)5A级(AAAAA),得分在951分及以上;
(二)4A级(AAAA),得分在901分及以上950分及以下;
(三)3A级(AAA),得分在801分及以上900分及以下;
(四)2A级(AA),得分在701分及以上800分及以下;
(五)1A级(A),得分在501分及以上700分及以下。
五、申报材料
由参评的社会组织向第三方评估承办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由第三方评估承办机构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申报材料包括:
(一)广州市天河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
(二)自评报告;
(三)社会团体近两年会费收缴情况统计表(社会服务机构无需提交此项);
(四)近两年主要业务活动目录;
(五)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六)评估指标体系前置项中所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材料。
六、评估安排
(一)申报阶段
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前。
参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进行自评后,在指定的时间内填报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打印申报材料报送到指定单位。
(二)实地考察阶段
由第三方评估承办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符合参评3A及以上评估等级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审核佐证材料,提出初评意见(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估委员会评审阶段
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初评意见,研究确定评估等级并进行公示和公告,向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2A及以下等级社会组织颁发证书。
七、承办机构及评估咨询
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确认由广州市创意经济促进会作为本批次全区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项目承办单位,具体负责评估申报受理、培训和评估等工作。
联系地址:天河区天河北路888号909室
联系人:覃老师
联系电话:020-38814760
邮箱:gzcyjjcjh@126.com
八、其他事项
请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条件积极申报,评估费用将由区民政局支付。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