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就《广州市天河区防洪排涝专项规划(2024-2035年)(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征求各单位意见。如有意见,请于11月17日(星期一)前反馈至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科邮箱:mzj-sgk@sugarmusicstudio.com,联系电话:020-37127130。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防洪排涝专项规划(2024-2035年)(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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