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1号
(总第11号)
广州市天河区审计局办公室
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4月16日,对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于2002年3月,是天河区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根据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审计情况反映,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年初预算84232491.52元,预算调增22881449.88元,调整后预算总额107113941.40元。财政拨款收入106031525.03元,完成收入预算的98.99%;经费支出105597420.27元,完成支出预算的98.58%。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会计资料能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执行。但还存在部分基本支出未纳入预算、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为零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支出263504.74元未纳入预算。
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86641049.88元,财政拨款86469918.01元,实际基本支出86833422.75元,基本支出超支363504.74元,经区财局审批同意纳入预算的为100000.00元(2016年缉私专项经费),基本支出263504.74元未纳入预算。
(二)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为零。
2017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安排项目资金24项,其中预算执行率为零的有2项,涉及预算金额410000.00元,其中:快速检验车购置经费110000.00元,执行率为0%;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配备项目预算金额300000.00元,执行率为0%。
三、审计处理意见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天河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资金需求,合理编制预算。同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杜绝无预算支出,对于计划外的必要支出依法及时办理预算调整;计划内项目按照规定进度积极推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