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10月30日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33次会议上
天河区审计局局长黄永常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同志: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党中央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区委在今年2月组建审计委员会统筹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在区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区审计局的机构和职能设置进一步完善,为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落实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大投资项目建设、重点民生资金支出绩效等的审计监督,既坚持依法审计、坚守底线,又着眼发展、着眼创新、着眼改革,为推动天河区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审计监督和服务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区各部门(单位)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认真执行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着力推进本区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发展后劲持续增强。地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全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5.4%。积极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开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福祉持续改善。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34亿元,为支持实体经济、科技创新驱动、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实施提供财力保障。其中:投入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支出达到53.67亿元,民生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审计整改力度增强,体制机制日益完善。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区委、区政府专题会议统筹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工作,并着眼根源性整改,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能马上进行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历史遗留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分步落实整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据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38619万元、总支出1718788万元,结转结余1983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48562万元、总支出199687万元,年终结余488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676万元、总支出267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收入16904万元、总支出3568万元,年终结余13336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重点民生项目推进未达预期。
对2018年天河区“十件民生实事”的落实推进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公厕升级改造项目、2个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天河区档案馆建设工程共4个项目未能按2018年计划进度推进。截至2018年底,4个项目均未正式动工建设,导致年初预算资金调减幅度均在80%以上。
(二)部分二次分配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1.部分项目二次分配不及时。抽查21个二次分配项目,发现有16个项目二次分配不及时,未达到相关文件规定在1个月内提出分配方案并办理二次分配的要求,最长的在资金下达后9个月才进行分配。
2.部分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不规范。2个部门未按规定办理二次分配手续,直接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拨付专项经费给各街道,涉及资金244.45万元。
(三)部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
63个单位(含二级单位)有228个预算资金超过10万元的项目未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76个单位(含二级单位)有186个项目在编制绩效目标时未按要求从数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8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首次对区级76个部门实现全覆盖,涉及2018年度预算资金173亿元。其中:对12个部门进行传统部门预算审计,对64个部门采取大数据分析、现场核实等方式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不够或管理不到位。
一是未按“十三五”规划对园区各分园进行整合升级,某分园土地收储以及人才公寓等配套设施建设仍较缓慢;二是未能有力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导致当年该部门收储地块出让收入为零;三是部分重点信息化项目建设进度滞后,2017年至2018年的59个重点信息化项目中有26个建设进度未达到预期;四是户外招牌整治等4个项目因招标工作滞后,导致项目推进缓慢;五是对2.6万平方米储备用地未有效管理导致被违规利用,对部分基本农田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被搭建窝棚或堆放垃圾等问题。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还不够严格。
一是3个部门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或其他财政资金13474.91万元,1个部门未及时收缴非税收入52.49万元;二是8个部门超预算支出培训费或差旅费,涉及资金130.22万元;三是1个部门向不符合扶持办法规定的对象拨付扶持资金30万元;四是1个部门未经审批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6.71万元;五是2个部门的外聘服务资金支出绩效不高,未能较好实现内部审计或资产管理目标。
(三)资金资产管理还不够规范。
一是9个部门存在未登记资产、账实不符或未从在建工程转记固定资产等问题,涉及资金9773.79万元、建筑面积合计9259.59平方米;二是3个部门存在资产闲置问题,涉及资金233.39万元;三是2个部门有3处物业出租、出借未经审批或公开招租;四是1个部门对85项已接收的公建配套设施未办理产权登记,涉及面积8733.75平方米;五是2个部门未做好机构改革后资产划拨交接和并账工作。
(四)内部控制管理还不够到位。
一是4个部门有111项已完工投入使用工程未按规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二是2个部门个别项目在未完成或未验收情况下支付全部款项,涉及资金41.16万元;三是2个部门超标准或超需求配置、采购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四是2个部门个别采购事项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涉及资金357.28万元;五是7个部门存在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内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部署,区审计局积极组织开展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和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审计。截至2018年底,天河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较规范,债务风险防范控制较好。
(一)精准脱贫攻坚战审计情况。
天河区对口帮扶梅州市兴宁市35个定点相对贫困村,2016年至2018年8月,共投入帮扶资金10735.27万元;对口帮扶贵州省毕节市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除上交市级统筹资金外,2016年至2018年6月,共投入帮扶资金473.2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天河区相关部门能积极落实对口扶贫项目,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1个被帮扶村对投资种植合作社监管不到位,未及时掌握投资资金收支及管理情况,涉及资金40.25万元;二是3个被帮扶村光伏发电项目未按规定预留质保金,涉及合同金额153.89万元;三是4个被帮扶村的帮扶资金使用率偏低,共投入1123.75万元,已支出591.86万元,支出率仅为52.67%。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了天河区水环境治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猎德涌治理工程和天河区渔沙坦村、龙洞村等9个城中村污水治理及自来水改造工程。结果表明,天河区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在黑臭水体整治和污水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截至2018年9月底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猎德涌未实现全流域雨污分流,猎德涌源头至花城大道段存在30处雨污溢流口,个别溢流口存在长期大量污水直排河涌的情况;二是渔沙坦村立管工程未严格按图施工,将部分污水管和雨水管混接;三是工程管理不到位,存在工程施工与监理记录不一致、个别工程严重超期达3年以上、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四是部分中标合同签订超过法定时限;五是猎德涌景观升级改造等3个工程档案管理不善,存在资料收集不全或缺失现象。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提质增效振兴实体经济政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民生政策等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天河区相关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重要工作,创新举措,真抓实干。
2019年第一季度,天河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18.76亿元,位列广州市各区之首;现代服务业实现增加值819.33亿元,同比增长12.1%,占GDP比重73.2%,经济质量效益实现稳步提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天河优创”“天英汇”等平台增强区域创新发展动力,截至2018年底,全区高新企业数量、专利授权量、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等均居全市第一。
近期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科技扶持政策仍需进一步完善,主要存在扶持力度不足、扶持重点不明显等问题。2018年天河区投入科技创新资金61029万元,剔除按上级要求配套的扶持资金外,天河区自主安排的科技扶持资金仅7392万元,占比12.11%;企业户均扶持金额为17.43万元,对企业扶持重点不突出,对高成长性企业扶持力度不足。
五、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审计情况
(一)环卫保洁经费绩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等工作推进情况。结果表明,天河区有效实现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精细化提升,城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39个居住区配套垃圾压缩站未按规划建设移交或投入使用,而已投入使用的垃圾压缩站存在布局不够合理问题;二是生活垃圾处理量持续增长,2018年增长率为6.44%,减量化处理力度不足;三是餐饮垃圾收运处理能力不足;四是未按街道需求统筹调配环卫保洁机械车辆设备,部分设备使用率低甚至闲置。
(二)科技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支持软件业发展和企业R&D投入等3项财政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结果表明,天河区相关部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服务力度,在增强区域创新发展动力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新增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不强,抽查的8家企业均无研发团队,其软件著作权均通过外购取得;二是41家企业获科技专项资金补助后于2017年至2018年间迁出天河区,涉及补助资金757.65万元未追回;三是由于未严格审核导致4家欠缴税款企业获得补助资金24.64万元。
(三)社会治安与城市管理智能化视频资金审计情况。
截至2018年9月,天河区建成并投入使用视频监控点7714个。视频系统项目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形成安全稳定的城市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改制村视频项目的银行履约保函有效期未覆盖合同约定时间,无法有效保护自身权益;二是96套高清道路卡口在投入使用后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涉及资金1988.51万元;三是未按照合同约定对视频线路故障扣除租赁费用44.56万元;四是监理公司对改制村视频、高清道路卡口系统等项目履行运维监理责任不到位。
(四)应急避护场所设施专项审计情况。
对天河区2017年计划完成的38处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存在建设推进缓慢和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一是38处应急避护场所中有35处未按计划在2017年底前完成建设;二是2017年全区共安排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资金723.1万元,但当年仅支出211.7万元,预算执行率较低;三是2个街道使用应急避护项目资金或管理相关资产不规范,涉及资金20.76万元;四是部分应急避护场所的应急标志牌、应急设施和物资等设置或存放不规范;五是全区21个街道均未制定详细的应急安置预案且未组织应急安置演练。
六、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科韵路(临江大道-华观路)道路及周边整治提升工程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科韵路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项目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结果表明,该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建设程序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程未按图纸及技术标准施工,抽检部分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混凝土厚度或花岗岩砖厚度不合格;二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未签署订立时间。
七、街道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8年对3个街道2016至2017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3个街道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执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支管理方面。
一是3个街道在2016至2017年共有8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30%,涉及预算资金1652.92万元;二是2个街道未经批准动用结余资金96.34万元;三是2个街道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或培训费,涉及资金35.29万元;四是1个街道违规向下属居委会划拨资金43.28万元;五是2个街道的社区居民活动经费结余763.91万元未充分发挥绩效,1个街道有302.28万元2年以上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报区财政局进行清理。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1个街道的自有工业用地11471平方米出租未按规定程序公开招租;二是1个街道有7处物业长期处于空置状态,涉及面积1499.47平方米;三是2个街道共15处物业(面积2221.77平方米)和113.33万元设备器材未登记固定资产;四是2个街道的4处物业和部分报废或调拨资产存在账实不符现象,1个街道存在盘亏资产未及时报损和资产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五是1个街道的3处公建配套用房应收未收,涉及面积589平方米。
(三)政府采购和工程管理方面。
一是3个街道租赁办公用房或采购设备、服务未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22.43万元;二是2个街道的22项建筑工程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三是1个街道有10项1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未按规定进行结算评审,1个街道有4个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财务决算;四是1个街道公务出行租用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涉及费用5.89万元。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截至2019年6月底,本审计报告所反映的问题,所涉及的部门(单位),正通过上缴资金、建章立制、加强培训等方式进行整改。下一步,区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并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八、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从2018年度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尽职担当、攻坚克难意识仍有不足,部分部门(单位)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重大政策措施认识不够、理解不到位,对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不够实。二是未能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理念,预算刚性约束不足,项目前期可行性等准备工作不扎实,“重预算、轻管理,重资金、轻资产”问题仍存在。三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控制力和约束力有待加强,部分预算安排没有明确考核制度和评价标准,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够细化科学,部分部门(单位)“重进度,轻绩效”,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追责问责不到位。
审计建议:
(一)加快推进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好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二是加快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和高端服务业发展,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三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学配置国土空间资源,统筹推进重大发展平台建设和土地开发利用,为产业导入提供多样化空间资源。
(二)全面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全面实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评价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年度预算安排充分考虑政策变化、结转结余以及与项目实际进度有效衔接,继续盘活存量资金,加大财政统筹使用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支出向打好“三大攻坚战”、创新驱动、民生等领域倾斜,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强化部门财务管理,健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机制,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三)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质增效、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职责范围,确保审计独立权威;拓展丰富内部审计内容,根据经济新常态对审计的目标要求,加大在政策落实、工作绩效等方面的审计力度;强化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建立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和服务效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同志:
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聚焦打造活力新天河,实现“四个出新出彩”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贡献积极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