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第1号
(总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4月30日,天河区审计局对广州市天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以下简称区侨联)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根据区侨联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审计情况反映,区侨联2018年年初预算2 539 920.76元,调整后年度预算2 534 495.76元,财政预算实际收支2 236 641.31元,执行率为88.25%。
审计结果表明,区侨联2018年度的会计资料基本能够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基本遵守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公务车维修未执行政府采购。
区侨联2018年2月、12月两次公务车维修未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24 072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天河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区侨联已加强对经办人员的教育培训,并完善单位采购工作流程,确保今后应政府采购的项目按规定进行采购。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