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30日,广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广州市天河区2020年度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1年6月16日,天河区人民政府收到广州市审计局送达的《审计报告》(穗审财报〔2021〕16号)。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区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照审计问题逐一整改,保质保量完成问题整改。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编制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及时发函要求区教育局在2021年6月底前将2021年各学校专项经费纳入到各学校预算,并纳入今后的部门年初预算。天河区教育局于2021年6月完成整改任务。
二、关于“预算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通知并督促所有涉及非税收入应缴未征缴的单位抓紧缴款工作。截至目前,除个别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外,其余项目已完成缴纳工作。2021年6月,天河区财政局已经计提一季度国有土地收益金。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认真研究,对照问题逐一落实整改。一是加强对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与培训。二是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工作。三是切实完善预算调整项目绩效目标调整机制。
四、关于“其他财政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对问题情况进行了梳理核实。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区财政投入广州市国营凤凰农工商联合公司资金做核销处理。对于垫付天一新村小区永久用电改造费挂账问题,区财政局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协调并督导有关部门收集和整理相关材料,完成办理报案工作。
特此公告。
天河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