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14日在区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次会议上
天河区审计局局长 黄永常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同志: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规定和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八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现将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我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部署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一年来,区委、区政府多次在常委会会议、常务会、专题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各级审计机关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区委强化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审定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和其他审计重要事项。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认真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强化政治担当,压实责任、明确措施、严肃问责,推动整改全面落实。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切实履行审计整改工作责任,把审计整改作为提升治理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涵盖了财政预算、重大政策、经济责任、工程建设、国有企业等项目,涉及48个单位144个具体问题。截至2022年3月底,已完成整改134个,持续推进整改中10个,整改完成率93%。审计整改着力推动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重大政策、民生事项的落实见效,促进上缴各项财政收入2401.61万元,清理盘活结余资金601.91万元,清退违规款项49.96万元,收回被违规占用的物业3处739.22㎡,建立完善制度23项,追责问责26人,审计整改成效显著,落实整改工作的政治站位更高、督促指导更细、计划措施更实、问责处理更有力。
(一)审计机关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责任。审计机关始终把抓实审计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查病、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根据区主要领导关于“要逐项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的要求,区审计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要求,积极构建更有效的监督机制,认真梳理工作报告反映的144个问题,严格落实清单制,逐一明确责任,加强整改指引,审计文书出具5日内与被审计单位召开反馈会,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要求,推动整改成效全面提升,21%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实现立行立改,90%的问题在90日整改期内整改到位。
(二)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狠抓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把审计整改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凤凰街办事处等7个单位及时召开党组会或专题会,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审计整改事项;区财政局、保安公司等9个单位迅速制订整改方案。对于事实清楚、权责清晰等整改相对容易的问题,相关单位能够立行立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对需要多部门协调、共同发力整改的,部门之间能够积极沟通,分工落实,以整改落实促进完善管理、健全制度、深化改革,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有关主管部门抓好监督管理责任。各主管部门更加注重系统思维和举一反三,通过制订方案、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督办提醒、实地调查等方式,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开展整改,对普遍性问题通过完善制度,实现标本兼治、规范管理。如区财政局印发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文件,指导各预算单位加强制度建设、理顺内部绩效管理职责、加强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出台了扶贫资金、扶贫工作经费的管理制度,编印相关制度汇编,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各单位帮扶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区教育局举办校(园)长培训班,培训工程项目及财务管理相关要求,规范教育系统财务管理。
(四)多方联动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区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每年听取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情况报告、作出审议意见,并听取重点单位作整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区纪委监委强化“纪审结合”“巡审结合”,一方面对全部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交由各派驻纪检组督促派驻单位逐一落实整改,及时核查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并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领导要求,2021年以来处理审计移交查出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建议13条;另一方面,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察工作重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向审计部门提出建议纳入审计重点。组织部门强化组织人事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贯通联合,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对审计查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联合开展指导监督,现场检查10个单位的内控管理,着力解决各单位财务管理内控薄弱问题。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5个,均已完成了整改,上缴非税收入247.71万元。针对个别预算项目年初预算未能细化到基层单位、部分非税收入应征缴未征缴等问题,区财政局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一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落实,要求预算部门在当年6月底前将项目预算分配到基层单位,并在以后年度纳入单位年初预算,切实把预算细化到基层单位和项目,确保预算规范透明、约束有力。二是督促相关单位进行非税收入征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征缴项目,全部完成征缴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6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1个,持续推进整改问题1个。整改促进上缴非税收入1 869.96万元,清理盘活结余资金601.91万元,警告处分4人。
1.针对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结转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清理等问题,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建议,加大结余资金清理力度,逐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费相关制度,通过加强部门协调、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落实整改,涉及的借地补偿费、人事代理费、垃圾处理费等收入已按规定上缴财政。
2.针对会计核算不全面不及时、内控执行存在漏洞、涉改资产划转交接不到位等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一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时核算记账,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规范完善。二是严格依规定设置岗位职责,明确财务人员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互相监督,杜绝同时保管应相互独立的印章。三是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完善公务用车信息维护。四是主动协调涉及机构改革的资产移交事宜,完成资产调拨手续。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8个,已全部完成了整改。
1.针对脱贫攻坚政策方面存在的现金支付工程款、发票单位收款单位和合同方不一致、种植帮扶项目选址不当等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一是主管部门制订帮扶资金和工作经费管理制度。二是帮扶单位联同被帮扶村完善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审核,规范现金支出结算范围。三是完善产业帮扶机制,对新立项帮扶项目,邀请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加强可行性研究,对项目选址、种养技术、防护设施等进行专题研究,实施好产业帮扶,推动形成帮扶项目收益长效机制。
2.针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直达资金未下达预算且未向社会公开分配情况、信息系统数据不准确等问题,相关部门在审计期间立行立改,完成资金文件下达、向社会公开资金分配情况以及完善信息系统数据等整改事项,并从指标接收、分解下达、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环节进一步完善直达资金管理工作。
3.针对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向企业重复发放失业保险稳岗配套补助资金问题,相关部门加强资金审核力度,举一反三,全面核查,重复发放的补助资金2.24万元已全部追回。
4.针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一网通办”部分业务还需要工作人员二次录入等问题,相关部门组织区属各单位对所使用的市级审批业务系统进行摸查,梳理系统对接情况,协调开放接口,推进区统一审批平台与市级审批业务系统的有效对接。
5.针对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一是通过完善绩效目标调整机制等方式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加强区属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二是加强指导培训,印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预算单位加强制度建设、理顺内部绩效管理职责、加强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三是对挂账往来款进行了清理并核销984.60万元。
(四)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25个,已完成整改23个,持续推进整改问题2个。
针对工程管理不规范、个别工程未按实际工程量扣减价款、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一是主管部门下发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通知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下属各单位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完善相关手续,按规定申办施工许可证等审批事项。二是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及时签订代建协议、施工合同,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的相互监督协调机制,实现合同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三是完善工程设计变更制度及手续,督促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积极配合,限时提交各项变更审批资料,已补充完善相关项目设计变更手续。四是按审计指出的实际工程量核减工程款9.72万元,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核对所有在建项目实际工程量,加强对工程进度款的管理和变更审批,据实结算。五是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开展自查整改,责成各方按规范要求,完善有关档案资料。
(五)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44个,已完成整改37个,持续推进整改问题7个。
1.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方面存在的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暂扣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一是将3个地块登记入账,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决算手续以确认资产价值。二是加强日常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资产年度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的资产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已损坏设备按程序报废,闲置设备统筹调剂使用,切实发挥国有资产效益。三是组织专人梳理核对,对暂扣涉案财物依法办理没收、发还手续或进行集中保管。四是收回被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违规占用的3处公建配套739.22㎡,已接收的公建配套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2.针对国有企业审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全部完成了整改。整改上缴国资收益283.94万元,清退各项违规款项49.96万元,建立完善制度9项,党纪政纪处分2人,书面诫勉7人,谈话提醒13人。相关企业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一是上缴少计缴国资收益;二是规范车辆维护费用、接待费、培训费支出管理,加强车辆使用、维修、加油审批管理,修订车辆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加油卡清理,清理加油卡212张,清退加油款、接待费、团建费等违规款项共计49.96万元;三是规范资产管理,修订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资产采购、出入仓、领用登记手续,严格进行报废资产的处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四是完善应收账款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应收款催收明细,分类进行催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做好企业收入管理;五是加强财务审批和合同审核工作,加强企业内部控制,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三、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纠正,整改取得较好成果。但仍有小部分问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属于情况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如:3个街道公建配套设施应收未收的问题,相关街道已多次发函或与开发商洽谈,但由于开发商不回复或不配合,接收工作推进缓慢;4个单位公建配套设施及其他用房未办理产权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委托专业机构办理或自行收集资料推进;个别微改造工程受原主体楼结构限制未通过消防验收的问题,正在与主管部门寻求解决方案。上述问题,相关单位应分清轻重缓急,制订责任清单,倒排时间,限时整改;主管部门应加强统筹指导,与涉及单位协同配合、拟定计划、稳步推进。
二是属于程序复杂、内容较广的问题。如:38项学校工程未按规定办理竣工财务结算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清查办理,对未移交、未办理结算、未办理财务决算项目分类施策,提出处理办法,并限时要求完成结算资料提交,加快推进项目移交和结算审核工作;对已经进行结算的项目,在2022年开始分批进行财务竣工决算。
三是属于时间跨度较长、涉及范围较广的问题,如:个别街道对村改居社区垃圾处理费及服务费征收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在审计指出后追缴部分以前年度收费,对2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并在审计予以指导督促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一步加强监管、压实责任、持续深化整改,认真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按人(户)按标准按所属期、建立应收台账、依法征收。财政、城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应举一反三,建立完善收费明细,主动审核相关数据,查找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对全区各街道加大指导督促力度,规范非税收入征收。
对需要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有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把审计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来抓,以钉钉子精神和迎难而上的韧劲,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明确近期和远期整改目标,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推进落实。审计机关要强化对审计整改范围、内容和方法的指导,采取有效措施核实整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依法查证的事实为基础对审计整改作出评价。区政府将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上级审计部门对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整改长效机制,既要“治已病”更要“防未病”,推动标本兼治,提升审计整改效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政府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通过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扎实有效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助力天河各项工作全面上新水平,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