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广州市天河区审计局对广州市天河区2020年度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1年6月17日出具了《审计报告》(穗天审报〔2021〕8号),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天河区政府高度重视,天河区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与分析,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天河区财政局认真研究,对照问题逐一落实整改。一是加强对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与培训。二是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工作。三是切实完善预算调整项目绩效目标调整机制。
二、关于“其他财政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区财政局对问题情况进行了梳理核实。一是对于区财政投入广州市国营凤凰农工商联合公司资金,经区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区财政局已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安排资金办理核销。二是对于垫付天一新村小区永久用电改造费挂账问题,区财政局多次去函区住建园林局和区公安分局开展追讨工作。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积极推动相关部门解决垫付天一新村小区永久用电改造费问题。
特此公告。
天河区财政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