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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23-10-16 15:03:37 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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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9月15日在区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天河区审计局局长  黄永常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同志: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现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区委、区政府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部署安排,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级审计机关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区政府健全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机制,审计机关首次参照省审计厅做法,采用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等3种方式,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映的所有问题全部纳入整改范围,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等3种类型分别明确审计整改要求,强化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动真碰硬抓整改促发展。

  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提升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取得积极成效。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财政预算、重大政策、工程建设、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经济责任等13个项目,涉及45个单位127个具体问题,截至2023年7月5日,已整改119个,整改完成率93.70%(比上年提高0.70%),余下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8个问题涉及34个单位,需要持续整改。

  一是整改责任压得更实。区委强化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审定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和其他审计重要事项。2022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审计及整改工作作出批示46篇·次,要求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加强整改,扎实抓好整改落实。2022年2月18日,区委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立行立改、改立并举,着重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强化规范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能够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审计整改工作直接抓、直接管。各单位召开党组会、办公会、专题会等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抓实抓细整改。有关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通过梳理政策文件、制订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发出督促整改函等措施,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开展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审计部门强化督促检查责任,严格落实清单制,逐一明确责任,加强整改指引,审计文书出具后即与被审计单位召开反馈会,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对36个单位发出整改督促函37份,督促49个单位依法公开审计整改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推动整改成效全面提升。为进一步落实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2022年首次开展审计查出问题集中整改监督专项工作,对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报告反映的需持续整改问题进行专项督促,针对《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反映的10个需持续整改问题,各有关单位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落实整改,经复核10个持续整改问题按规定予以销号。

  二是贯通协作更加顺畅。审计监督与党委监督、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监督合力进一步得到强化,形成了信息互通、监督互联、措施互动、成果互享的协作机制。各类监督力量贯通协同,既把握总体,又突出重点,着力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的审计整改格局。区委办公室于2023年7月7日专门就需持续整改问题进行了督办。区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督导力度,在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基础上,专门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工作会议,听取重点单位作整改报告,督促各部门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区纪委监委强化“纪审结合”“巡审结合”,全面核查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线索,所有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都交由各派驻纪检组督促派驻单位逐一落实整改,对审计查出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处理;区委巡察办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察工作重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提供给审计部门作为审计重点。组织部门注重审计及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三是整改成效更加显著。截至2023年7月5日,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27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19个,整改到位率93.70%。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04个问题有103个已整改到位,占比99.04%;要求分阶段整改的15个问题有13个已整改到位,占比86.67%,其余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要求持续整改的8个问题有3个已整改到位,占比37.50%,其余问题已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计划,持续推进整改。审计整改对标高质量、聚焦补短板,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推动党委、政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促进收回和上缴各项非税收入906.01万元,清理结余资金299.90万元,追回多付资金209.72万元,补收国有资产管理收益15.85万元,清退违规款项36.30万元,盘活闲置物业336处。针对以往年度审计查出需持续整改的问题,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上缴财政资金1105.88万元,接收公建配套7处1982㎡、办理确权29处,71项工程完成结算、33项工程完成竣工决算并转固定资产。在纠正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有关单位和部门以整改为契机,推动源头治理,建章立制28项,为今后规范管理提供制度遵循。区财政局根据审计整改建议,制定国有物业管理工作指引,对各种有效利用国有物业的方式进行规范并作出详细指引,建立盘活国有资产的长效机制,重新修订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天河科技园管委会新修订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补贴资金的发放,推动产业联合会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珠吉街办事处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环卫收费制度执行,加大以往年度欠缴追收力度,2021、2022年分别上缴区财政1307.98万元、1083.15万元,较2020年(630.06万元)分别增长107.60%、71.91%,连续两年突破千万,全区排名第二。

  二、本级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3个,均已完成整改。针对部分街道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从街道拨款至综合保障中心或原环卫站基本户,未及时注销原环卫站银行账户并处理相关资金等问题,区财政局加强对街道的工作指导,要求各街道严格执行国库支付相关规定,2022年起街道预算全部纳入街道办事处的部门预算,属于综合保障中心等下属单位的预算细化到下属单位,并督促12个街道注销原环卫站银行账户,规范各街道银行账户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7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促进相关单位收缴非税收入906.01万元,清理盘活结余资金299.90万元,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公务用车和资产管理等方面制度13项,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1.针对部分非税收入未按规定收缴、部分支出未纳入预算或未按预算规定执行、结转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清理等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一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加大综合施策力度,积极催缴,14个单位的垃圾处理费及服务费、疫苗款、物业租金等相关非税收入均已收回和上缴;二是严格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执行,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对财政收支的审核把关,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防止无预算列支费用;三是加强对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盘活,提出处理意见报区财政局批复。

  2.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培训费超预算支出、内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一是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和租车管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15个单位规范和提升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水平,在公务用车系统补录调度使用记录、行车里程数或租车用途等相关信息,强化日常用车信息核查;二是修订完善单位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加强业务培训和预算执行监督,严格经费审核;三是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货币资金和合同管理,清理各账户库存现金,规范银行印章保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结算流程,对合同实行归口管理。

  3.针对部分街道颐康中心运营情况未达到要求、城乡社区活动经费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的问题,相关街道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一是协调职能部门,加快完成颐康中心的消防验收工作,解决全托养老设施条件问题,按照运营合同要求组织开展康复护理、医疗保健、临时托养等服务项目,采取第三方评估方式,提升颐康中心服务绩效,完善运营合同条款,加强对运营机构各项服务项目和质量的监管;二是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各社区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重新制定社区活动经费使用工作计划,督促社区加快预算执行,提高相关社区活动经费使用率。

  4.针对未出台全区教育信息化规划、部分信息化项目使用绩效有待提高、项目变更或验收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区教育局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一是印发《天河区教育信息化2022-2025行动计划》,推进教育信息化到教育现代化的转型,并逐步推行教育信息化项目“三统一”模式,对学校的信息化设备运维、软件正版化等项目进行统一采购及建设;二是通过升级优化应用平台、做好现有设备维护、创造使用环境引导师生高效使用等措施推动“粤教云”“智慧课堂”2个项目的投入使用,通过完善管理体制、规范图书期刊分类与排架、抓好图书馆建设等措施提升“智慧图书馆”的使用绩效;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落实项目建设闭环管理,组织天府幼儿园等83个单位分批召开专题会议,聘请项目监理公司全面深入梳理未申请验收项目,并报送区政务数据服务管理局和区财政局存档备查,完成13所学校相关项目终验、10所学校相关项目合同验收。

  5.针对施工单位选定不规范、未严格履行合同、未及时办理变更或竣工手续等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加快推进18座垃圾分类亭建设的施工进度,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合同重新出具履约保函,补充完善工程变更和验收手续,加快项目结算流程,已完成4个相关项目的结算送审。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7个,均已完成整改,整改促进相关单位追回多发放产业扶持资金64.4万元,加快新增债券等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切实发挥资金绩效。

  1.针对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和部分财政直达资金预算下达不够及时、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等问题,区财政局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加快6.7亿元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截至2022年9月已全部支出完毕;进一步做好财政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工作,加快预算指标分配下达速度,提高支出效率,相关财政直达资金支出率由28.11%提高至100%。

  2.针对产业政策扶持资金审核不够严格多发扶持资金、未按规定追回扶持资金的问题,天河科技园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企业服务,开展安商稳商,促使1家企业回迁天河区,7家企业退回产业扶持资金64.4万元,对其他迁出企业,协调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3.针对部分排水户存在应办未办排水许可证的问题,区水务局采取措施完成了整改:对相关排水户名单开展核查,并督促加快整改进度,除存在已关停等情形外,相关企业已取得排水证或正按程序办理。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5个,均已完成整改,整改促进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残疾人专项经费等民生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收回多支付补助经费2.25万元。

  1.针对龙口西小学太阳广场校区建设工程存在的未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期限覆盖不足的问题,区代建局要求施工单位出具续期保函,并举一反三,对其他在建项目履约担保进行全面排查,已完成整改。

  2.针对部分残疾人专项经费、资助经费拨付程序不规范,经费发放审核不严格等问题,区残联已追回多拨付经费2.25万元并上缴区财政,同时加强政策执行力度,按规定及时更新完善残疾人证管理系统数据,加强残疾人证的动态管理,已完成整改。

  (五)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问题42个,已完成整改34个,整改促进进一步完善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公建配套建设移交管理体制机制,已完成接收30处公建配套设施、办理87处物业产权和登记176处物业及国有土地入账,盘活闲置物业336处;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管控,追回多支付租金134.32万元,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补收物业管理收益15.85万元。

  1.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方面的问题。

  (1)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仍待进一步完善、公建配套建设移交管理体制机制不畅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区财政局组织修订《广州市天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和《天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物业管理工作指引》,完善区属国有物业调剂管理、优化配置相关制度规范;区住建园林局联合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形成合力,获取公建配套数据资料,与市级部门进行工作对接,获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重新整理并印发公建配套接收政策指引和要求,加强对接收使用单位的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各接收单位已接收公建配套情况,督促各接收单位加快整改,完善公建配套建设移交管理体制机制。

  (2)针对未按规定完成涉改机构资产处置交接工作、未做好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等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林和街办事处、新塘街办事处加快资产处置交接工作,注销原机构银行账户,完成资产变更工作;区住建园林局、员村街办事处等单位强化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产盘活使用,完善资产盘点、报废等管理工作,回收资产残值7 300元。

  (3)针对个别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管控不严的问题,经审计多次现场督导,长兴街办事处追回多支付租金134.32万元,已完成整改。

  2.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方面的问题。

  (1)针对城改临迁费挂账未结转收入、薪酬管理违反工资调整机制规定等问题,相关企业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广州市新塘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城改临迁费结转收入并如实申报缴纳国有资本收益;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集团)按要求落实工资总额管理,制订薪酬整改方案,逐步建立完善工资总额预算合理调节机制,清理并退回违规发放薪酬合计36.30万元。

  (2)针对应收未收物业租金或物业管理收益、物业租赁合同价低于租金参考价且未对外进行公开招租、规避公开招租程序等问题,2家企业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协调,收回相关租赁场地,与承租方签订补充协议,补收物业管理收益15.85万元;组织召开物业经营管理专题会议,按制度规范通过公开招租引进新承租企业,签署新租赁合同。

  (3)针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制定存在缺陷、内部控制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2家企业采取以下措施完成了整改。加强企业规范化经营管理,完善“三重一大”、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厘清与主管部门的权责关系,明晰费用支出主体,清理往来挂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4)针对工程比较考察程序不规范、工程变更及验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高新集团通过完善《招标管理办法》,规范招标评审程序,加强组织学习,强化制度执行力,建立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台账,加强对施工单位的交底,完善工程管理工作,完成了整改。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

  从整改情况看,截至2023年7月5日,尚有8个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为国有资产方面问题,其中:天河区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4个问题涉及32个单位,包括18个单位189处公建配套设施未完成接收,30个单位1010处物业未能办理产权,7个单位62处物业未登记入账,9个单位25处物业闲置。其他资产问题4个:个别单位账实不符、其他应付款单边挂账且长期未清理等。

  相关单位能够采取措施推动整改,与住建、规划、财政等职能部门协调对接,研究制定计划方案,按照难易程度办理部分物业产权,盘活利用多处闲置物业用作人才公寓、移交区属国企统一经营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是被审计单位对整改工作未持续予以重视,经办人员变换时,业务交接和职责落实不到位,导致后续整改工作无人持续跟进。同时,对审计指出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心理,如对国有资产确权工作重视不够,“重使用、轻管理”思想普遍存在,认为是否确权不影响使用。对上述情况,各被审计单位要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二是部分问题受制于外部条件或客观因素,需一定时间逐步推进。如公建配套应收未收、资产未办理确权以及资产闲置问题,影响整改进度的主要情况包括开发商注销或拒不配合接收工作、资料缺失、资产划转手续不完善等。对上述情况,相关被审计单位应全面收集资料,梳理明确关键环节,主动向主管部门寻求支持,多措并举推进整改;区住建园林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财政局等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责任,研究公建配套移交接收、办理产权、盘活使用等共性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路径,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推动国有资产相关问题的整改。区属国企物业闲置问题,受疫情影响、租赁市场疲软等多种因素影响,协调多方企业仍未出租,需结合我区的产业发展导向和物业实际,加大力度推进招租引企。

  三是主管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系统解决问题力度需进一步强化。一方面对公建配套、物业资产等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够精细化,未能充分运用信息化对国有资产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另一方面,对一些产生时间较长、形成背景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推动解决力度不足,如建设手续不全、用地手续不完善等。相关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加强统筹规范公建配套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对历史遗留问题要全面梳理、分门别类,制定“一类一策”工作方案,对于工作中需要区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及时向区政府请示处理;需要上级部门给予帮助的事项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全力寻求可行的解决路径。

  四是部分问题需要必要的审批流程和外部单位的配合,如区属国企长期挂账的业务,因涉及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以往物业划拨,资金规模较大,需双方理清债权债务清理方式,涉及到资产处置的还需上报审批;土地待开发利用问题,需结合地块控规条件和使用需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并按照统一部署做好地块开发利用。

  针对上述情况,区审计局均出具整改督促函,对责任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指导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区政府将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的落实机制,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进一步推动各部门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深化审计监督与党委、政府督办、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监督贯通协同,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一)夯实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必须夯实整改主体责任,负责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整改方案,更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目标要求,按项逐条落实专人负责,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主管部门必须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在纠正具体问题的同时,通过举一反三,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标本兼治,形成工作合力和管理闭环。

  (二)强化督促指导。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区审计局的督促指导职能,组织跟踪督促检查,将整改纳入以后年度审计项目一并实施,重点核实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明确整改标准和整改要求,指导各部门落实整改到位。

  (三)强化跟踪问效。强化区审计局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的贯通协同,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且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的,提出约谈意见和建议;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移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同志:

  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动天河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应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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