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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妮澜雪商品咨询部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4-03-29 11:13:39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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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妮澜雪商品咨询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的不正当方式取得工商注册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应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妮澜雪商品咨询部的个体登记(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注册登记决定书(穗天市监撤字〔2024〕1号).pdf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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