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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2021年3期)

发表时间:2021-03-10 11:45:34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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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等规定,现将拟注销后附列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棠下市场监管所联系(监管所联系电话:020-37392767)。

  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附件: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有效期限

1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木野餐饮店

广州市天河区广棠路15-17号9号铺

JY24401060602600

周晗晗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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