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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2021年4期)

发表时间:2021-03-30 11:15:22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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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等规定,现将拟注销后附列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监管所联系(联系电话:020-85162376)。

  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附件: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3月30日

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有效期限

1

广州市天河区凤凰代榆沙县小吃店

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新村大街9号101房

JY24401060498865

朱代榆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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