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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B2760涉及脱氢乙酸限量值等变化提示

发表时间:2025-03-07 15:39:29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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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已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迎来了重要更新。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限量值调整尤为值得关注。为确保企业合规经营,避免因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而引发的风险,特此提醒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留意以下变化:

  一、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使用范围和限量值调整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被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与GB 2760-2014相比,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发生了显著变化。

  1、使用范围的变化

  在GB 2760-2024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仅可用于腌渍的蔬菜、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发酵豆制品、熟肉制品和复合调味料等5类食品,删除了在黄油和浓缩黄油、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和果蔬汁(浆)中的使用。

  2、最大使用量的变化

  在腌渍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调整为0.3克/千克。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新旧版标准对比详见表1。

  表1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新旧版标准对比

食品名称

GB 2760-2024(g/kg)

GB 2760-2014

(g/kg)

备注

腌渍的蔬菜

0.3

1.0

--

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

0.3

0.3

--

发酵豆制品

0.3

0.3

--

熟肉制品

0.5

0.5

GB 2760-2024中规定,熟肉制品中08.03.08肉罐头类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复合调味料

0.5

0.5

--

黄油和浓缩黄油

不得使用

0.3

--

淀粉制品

不得使用

1.0

--

面包

不得使用

0.5

--

糕点

不得使用

0.5

--

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

不得使用

0.5

--

预制肉制品

不得使用

0.5

--

果蔬汁(浆)

不得使用

0.3

GB 2760-2014中规定,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二、违规风险提示

  新版GB2760的实施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这意味着监管力度的加强,企业若未能及时调整生产、加工流程,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行政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属于违法行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将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产整顿等。

  2、产品召回

  不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可能被要求召回,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和品牌信誉损害。

  3、法律诉讼

  若消费者因食用含有超标脱氢乙酸的产品而引发健康问题,企业可能面临消费者的法律诉讼,需承担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企业负责人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三、企业应对措施

  为确保企业在新标准实施后能够合规经营,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更新配方:根据GB2760-2024的使用范围和限量值要求,及时调整产品配方,确保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使用符合新标准。

  2、加强原料管理:严格把控原料采购环节,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原料符合新标准要求,杜绝违规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3、完善检测体系:加强产品检测,定期自查,确保出厂产品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含量符合新标准。

  4、进行员工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对GB2760-2024进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新标准的要求。

  5、与监管部门保持沟通:主动咨询政策细节,加强原料验收和产品检测,配合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产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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