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户可在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任一成员馆办理读者证,使用通借通还服务。
2.可外借中文文献共计30册。
3.具体可借文献类型参照读者证开户馆规定。外文图书、期刊、音像资料等未纳入通借通还的文献类型,只能回开户馆借还。
4.通借通还图书借期31天,可续借1次。逾期归还参照办理读者证时确认的服务合同及文献所属馆规定执行。
5.通借通还图书损毁、遗失,须回图书产权所属馆办理相关手续。
6.读者证补证、退证等手续需通过开户馆办理。
7.其他专项读者证参照开户馆规定。
1.用户可在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任一成员馆办理读者证,使用通借通还服务。
2.可外借中文文献共计30册。
3.具体可借文献类型参照读者证开户馆规定。外文图书、期刊、音像资料等未纳入通借通还的文献类型,只能回开户馆借还。
4.通借通还图书借期31天,可续借1次。逾期归还参照办理读者证时确认的服务合同及文献所属馆规定执行。
5.通借通还图书损毁、遗失,须回图书产权所属馆办理相关手续。
6.读者证补证、退证等手续需通过开户馆办理。
7.其他专项读者证参照开户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