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4〕16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4〕17号)精神,结合《天河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使用“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对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运营单位实施补助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经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公示等相关程序,现就2024年天河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奖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4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天河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提出书面意见,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交证明材料。提出异议须提供真实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异议内容,否则视为无效异议。我局收到书面异议材料后,将按有关规定对异议项目重新审核。
附件: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补助资金支付明细表(按资金类别做细分).xlsx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4年11月29日
(联系人:张裕坤,联系电话:020-3847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