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生产提质行动已列入省政府“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为继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风险有效管控,进一步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市局组织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广州市2021年食品小作坊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检时间
本专项为全年任务,分上、下半年分别开展实施,检验工作应于抽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抽检对象
对全市持证的食品小作坊开展专项覆盖抽检,实现食品小作坊抽检覆盖率100%。上半年对2020年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小作坊进行重点抽检;下半年任务覆盖剩余上半年未抽检小作坊,并对上半年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小作坊进行重点抽检。其中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上、下半年均开展覆盖抽检。
三、抽检批次及品种
按持证食品种类抽检,每家小作坊每个食品大类抽检不少于1批次,抽检批次以实际生产情况为准,涉及食品种类包括:花生油、肉制品、白酒、糕点、豆制品等。
四、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参照市本级2021年上半年生产环节抽检计划对应品种的项目并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版)《广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开展。抽检过程中发现需要增删食品种类和检验项目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抽检食品种类及项目。
五、经费预算
从市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经费列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小作坊抽检工作已列入政府“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也是2021年省转移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小作坊抽检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
(二)做好安全防护。在疫情防控期间,负责现场抽样检验、核查处置等的承检机构和区局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建立工作机制,随检随报。承检机构要建立抽检工作和报送工作机制,发现不合格或问题食品要做到随检随报。
(四)加强核查处置。各区局领取或收到不合格(问题)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严格执法,依法处理。对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涉嫌犯罪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或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切实提高联动打击效能,充分发挥职能优势。
(五)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承检机构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抽样和检验工作,并加强对抽样人员、检验人员的监督管理。抽样情况、检验数据要注意保密及准确性。
(六)分析总结。抽检结束后需进行工作总结,撰写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抽样情况分析、不合格项目产生的原因分析、监管建议及现状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