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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府行复〔2022〕320号

发表时间:2022-10-16 15:54:58 信息来源:天河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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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决定书

  天河府行复〔2022〕320号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被申请人:欧宝娱乐官网新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塘大街5号新塘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王强    职务:主任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2年5月6日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处理。

  申请人称:

  根据《某併民互助组章程》第六条中关于併民的定义,简某棉烈士为某村的自然人,是某村併民。《某併民互助组章程》将股权分配对象以2003年3月31日为时点,在这一时点在世的股权分配对象才拥有配股权,广州市某合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合公司)在拟定《某併民互助组章程》时,并未考虑简某棉烈士为国家的繁荣稳定作出的巨大贡献,将其排除在股权分配以外,剥夺了其股东身份资格和权益,与国家优待烈士及其遗属的政策相背离,有违国家关爱烈士及其遗属的精神和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府〔2019〕11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某併民互助组章程》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申请人作为简某棉烈士的遗属,曾在章程表决通过之前就剥夺简某棉烈士股东身份和权益一事向某合公司提出异议,但未得到任何处理和回复,申请人认为《某併民互助组章程》表决程序不规范,没有得到烈士遗属的认可,违反《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某併民互助组章程》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具有合法性,应当予以撤销。被申请人根据《某併民互助组章程》所作出的答复没有正当合法依据,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参考天河区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烈士的股权分配情况,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如龙洞、凤凰、珠吉、冼村、林和村)大都给予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而牺牲的烈士股东身份,优待烈士及遗属,使烈士遗属能继承烈士的股东身份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某合公司已严重侵害了简某棉烈士及遗属的正当诉求,现要求被申请人能重视烈士遗属的正当诉求,责令某合公司修改《某併民互助组章程》,恢复简某棉烈士的股东身份和股份权益。

  被申请人答复称:

  一、被申请人有权对申请人提起的要求确认村民身份和村民股东待遇等事项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八条第三款、《广州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第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被申请人作为欧宝娱乐官网的派出机关,有权对辖区居民要求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村民股东待遇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二、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程序合法

  被申请人根据欧宝娱乐官网《关于简某华诉求事项的处理意见》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就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处理事项向申请人及新合公司等单位调查了相关情况。综合相关证据材料,被申请人于2022年5月6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于当日直接送达申请人。

  三、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

  简某棉烈士于1979年2月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牺牲。根据《某併民互助组章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要求恢复简某棉烈士股东身份及合法权益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被申请人作出涉案《行政处理决定》,依法驳回其申请,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

  本府查明:

  1979年2月,简某棉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牺牲,后被评定为烈士。

  2003年12月25日,某併民互助组制定《某併民互助组章程》,该章程第十一条规定:“配股期限:从1966年1月1日起至2003年3月31日止,并以2003年3月31日为时点确定股权对象,在这一时点在世的股权对象有配股权。”某合公司依据《某併民互助组章程》未为简某棉配股。

  2021年3月29日,简某华(本案委托代理人)向被申请人提交《行政处理申请书》,要求被申请人根据《某併民互助组章程》,确认简某棉和简某华股东身份和股份权益。2022年5月6日,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认定某合公司未为简某棉配置股份符合《某併民互助组章程》规定,并无不妥,未发现简某华股权利益受损的情况。

  申请人不服《行政处理决定》,于2022年6月27日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

  另查明,简某华曾于2021年1月13日到天河区政府上访,反映简某棉未享受某併民股权分配问题,2021年1月18日,天河区政府作出《关于简某华诉求事项的处理意见》,认为简某华反映的事项应适用信访程序以外的法定程序,要求被申请人答复简某华。

  本府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六条第三项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第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广州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第二条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第九项规定: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九)尚有农村和经济联社的街道,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和经济联社的工作,协调和管理涉农事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本案中,被申请人作为天河区政府的派出机关,有权对辖区居民要求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村民股东待遇相关事项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申请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实际上仅对被申请人认定简某棉不具有配股权的处理不服,并因此提起行政复议。本案中,被申请人经调查后,确认简某棉已于1979年2月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牺牲,依据《某併民互助组章程》,确认简某棉无法享受配股权,并书面答复申请人。该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程序方面,申请人于2021年3月29日向被申请人反映涉案问题,被申请人于2022年5月6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虽然现有法律未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时限,但行政机关应及时回应申请人诉求,提高行政效率,结合本案案情来看,被申请人的答复超出合理期限,本府予以指正。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申请中要求复议机构确认《某併民互助组章程》违法,本府无相关职权,申请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向被申请人反映。

  本府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申请人如不服本机关复议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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