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天河府行复〔2022〕626号
申请人:张某青
被申请人: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海月路407号
法定代表人:肖泽顺 职务: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2年10月17日在全国12315平台对其投诉举报事项作出的结案反馈,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本府查明:
2022年10月11日,被申请人在全国12315平台收到申请人的投诉工单。申请人反映其手机号码188****2434于2022年10月10日收到广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举报人”)通过1069**65613000013600发送的短信息,内容为:【脉脉】张某青,收到一投递邀请!3家公司因你贵州百灵……公司工作经验,向你发出高薪职位邀约!查看taou.cn/x/orkJrdic拒T。申请人认为该短信有其本人姓名和曾经工作的单位等信息,被举报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要求被申请人调查处理,责令被举报人停止侵权并赔偿10000元。
2022年10月17日,被申请人根据《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申请人反映的问题非被申请人职责范围,决定不予立案,并于同日通过全国12315平台告知申请人现有材料尚不能证明被举报人存在违法事实,对其投诉事项不予受理,不给予被举报人行政处罚。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答复,于2022年10月22日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答复,并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处理,本府于2022年11月8日收到其行政复议申请。
本府认为: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全国的短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短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统称电信管理机构。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以下简称举报中心)受理短信息服务举报。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户认为其受到商业性短信息侵扰或者收到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内容的短信息的,可以向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投诉或者向举报中心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个人信息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个人信息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第七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第三十一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被申请人作为被举报人登记住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涉其辖内企业投诉举报有调查核实的法定职责。
本案中,申请人在全国12315平台填写了投诉单,但该投诉单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被申请人予以分别处理,本府予以认可。从申请人提交的复议申请材料来看,其不服的是被申请人对举报事项的处理,认为被申请人对其举报事项具有处理职责而未予以处理。经核,申请人认为被举报人未经其同意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未经其同意向其发送短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条、《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涉案问题的查处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故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对其举报事项不予立案,本府予以认可。
本府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如不服本机关复议决定,可在收到本《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