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广州市天河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征求意见。细则对申领人才绿卡人群、申领规则进一步明确。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10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广州市人才绿卡行政审核事权的通知》(穗组通〔2019〕53号)要求,结合天河区实际,天河制定《广州市天河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哪些人能申领人才绿卡?
细则拟规定,符合《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第二章申领条件(除第五条第(三)项申领人才绿卡B卡的人员外)的人才;申领条件第五条第(四)项“本市各区实施办法规定的符合区域引才聚才方向申领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B卡。
具体为:符合天河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每年在天河区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在以下重点项目或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人员,由职能部门负责申报,经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可给予名额;获得天河区人才扶持奖励政策支持并经天河区委组织部或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各类人才。
如何申领?
细则明确,广州市人才绿卡申领实施全流程网办,不接受纸质材料申报。具体如下: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或穗好办APP,按相关流程指引进行申请。
(二)核定。申领人才绿卡A卡以及按第五条第(一)(二)(四)项申领人才绿卡B卡的人员,由工作单位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核。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认定。申请材料存疑的,申请人须配合查验或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制证。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安局依据《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四)发证。人才绿卡完成制作后,由市公安局依据《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在3个工作日内送区人社局指定发证点,申领人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到付方式领证,区人社局同步签发电子证照。
如何提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23年11月15日前反馈至广州市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8717710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