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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强化“345”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发表时间:2023-04-07 17:37:19 信息来源:投资天河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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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2023年以来,毕节市采取开展“三大行动”、强化“四项服务”、建立“五大机制”的“345”工作举措,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创新开展“三大行动”推进问题整治

  印发《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启动大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通过市纪委监委、市营商办、市信访局、市政务便民服务热线等平台畅通企业反映问题困难渠道;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和行业包保服务企业全覆盖开展走访排查,收集企业合法合理诉求并积极推进问题整治,全力消除“中梗阻”、拆除“篱笆墙”、疏通“快车道”。

  扎实开展“四项服务”提升企业满意度

  扎实开展政策服务、金融服务、代办服务和“贵人服务”等。依托“贵商易”服务平台,畅通政府惠企政策、资金、项目高效透明直达渠道,截至目前,全市共录入惠企纾困政策 1778 项。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建立完善小微企业服务机制、贴近企业创新金融产品等措施,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毕节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13.72亿元,同比增长18.85%。

  对新引进的69个招商引资项目开展全生命周期免费代办服务和挂牌服务,提供代办服务事项57项,办结57项,代办服务覆盖率、代办服务事项办结率均为100%。持续推进“贵人服务”走访回访,全市累计走访服务企业92543家,2023年新增走访服务企业2392家,企业满意度大幅提升。

  完善“五大机制”提升营商环境

  市营商办制定《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工作制度》,解决投诉受理机制不健全、投诉事项定性划分不明确、部门间责任不清问题;制定《毕节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管理制度》,解决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部门服务市场主体监督不够问题;制定《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解剖培训制度》,解决一线人员“指标理解不透彻”问题;制定《毕节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会商制度》,解决统筹和指导力度不够、上热下冷问题;制定《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明察暗访工作制度》,解决“最后一公里未打通”问题。市营商办收集问题线索8条,转(交)办8条,组织召开指标会商会议11次,通报典型问题2期7起,全方位保障提升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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