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2022年度支持专业楼宇及招商中介奖励申报受理工作正式启动!
一、政策特点
(一)支持专业楼宇发展
支持商务楼宇高端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商务楼宇,给予首次申请的楼宇业主(或合法代理方)最高200万元奖励;给予非首次申请且入驻企业年度经济发展贡献总额增量1亿元以上的楼宇业主(或合法代理方)最高100万元奖励。
鼓励打造可持续发展楼宇。对上年度通过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楼宇可持续发展指数评定的楼宇,给予楼宇业主(或合法代理方)一次性最高10万元奖励。
鼓励打造特色专业商务楼宇。对同行业企业入驻率占楼宇内企业数达到50%以上,且行业入驻率较上年提升5%以上的甲级写字楼,给予楼宇业主(或合法代理方)10万元奖励。
(二)支持招商中介服务
招商引资奖励。发挥各类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产业链招商优势,引导优质企业落户天河。(1)成功引进《财富》世界500强、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 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中国连锁百强》等榜单企业或其投资设立的控股独立法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支持。(2)引进企业自落户之日起3年内被认定为广州市总部企业、独角兽企业、未来独角兽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引进企业纳入市招商项目库落地项目的,给予一次性最高 10万元支持。(3)招商中介机构引进的企业取得本区各行业政策落户奖励的,对引进企业的招商中介机构给予行业政策落户奖励数额10%的支持。(4)在一年内成功推动单个外商投资企业引入实际外资超过200万美元的,根据所引入实际外资美元数值的0.5%计发人民币支持金额,给予招商机构一次性最高50万元支持。(5)成功引进符合天河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且所引进企业落户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纳税总额超过500万元的,给予招商中介机构上述企业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的10%和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增量的20%的奖励,两年合计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6)成功推动本区注册的企业增资扩产(注册资本增加3000万元以上),且企业增资扩产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纳税总额增量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招商中介机构上述企业增资扩产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增量10%,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以上(1)至(6)项从高不重复。
二、申报兑现“零跑动”
申报人只需登录“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根据提示选择相对应项目进行申报。申报采取全程网上办理,同时开通掌上办理功能,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各项目均采用核准制方式,申报材料全程网上审核,申报条件清晰、审核速度快。相较往年,申报材料进一步优化,为申报人节省材料准备时间,提升政策兑现效率,支持奖励资金高效兑现,使楼宇和企业享尽天河政策红利。
三、项目简介
事项名称:支持商务楼宇高端化发展
1.申请对象:广州市天河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商务楼宇业主或合法代理方(若业主与合法代理方同时申请,则优先前者申请)。
2.资金额度:0-200万元
3.主管部门: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4.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020-88831086
5.项目描述:对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符合甲级写字楼基本条件、50%以上产权面积属同一业主、入驻企业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总额达1亿元、主要作为出租而非自用并支持政府部门招商和服务企业的商务楼宇,按照入驻企业上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的10%,给予首次申请的楼宇业主(或合法代理方)最高200万元奖励;按照入驻企业上年度相比最近一次(三年内)获得楼宇奖励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增量的5%,给予非首次申请且入驻企业年度经济发展贡献总额增量1亿元以上的楼宇业主(或合法代理方)最高100万元奖励。
事项名称:鼓励打造特色专业商务楼宇
1.申请对象:甲级写字楼业主或业主授权的合法代理方
2.资金额度:10万元
3.主管部门: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4.联系方式: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020-88831086
5.项目描述:对天河区内同行业企业入驻率占楼宇内企业数达到50%以上,且行业入驻率较上年提升5%以上的甲级写字楼,给予楼宇业主(或合法代理方)10万元奖励。
事项名称:鼓励打造可持续发展楼宇
1.申请对象:上年度通过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楼宇可持续发展指数评定的楼宇业主(或合法代理方);优先给予楼宇物业管理企业,若物业管理企业不满足申请条件,则给予楼宇业主申请。
2.资金额度:5-10万元
3.主管部门: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4.联系方式:天河中央商务区管委会 020-88831086
5.项目描述:对上年度通过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楼宇可持续发展指数评定的楼宇,给予楼宇业主(或合法代理方)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评分排名前三的楼宇,在以上奖励基础上,每栋楼宇追加5万元奖励。
事项名称:招商引资奖励
1.申报对象:在引进企业过程中起主要和关键作用并经投资者认可,且在天河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天河科技园管委会预登记的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和机构(不包括由政府财政供养的招商机构、部门和工作人员)。(备注:在引进投资企业中起主要和关键作用,主要指在该企业落户过程的引荐、洽谈、注册登记、筹建报建以及选址进驻等各类事务性服务中发挥的重要性和关键程度。)
2.资金额度:0-1000万元
3.主管部门: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4.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020-88831086
5.项目描述:发挥各类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产业链招商优势,引导优质企业落户天河。
(1)成功引进《财富》世界500强、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 中国服务业企业 500 强 》、全国工商联发布的 《 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中国连锁百强》等榜单企业或其投资设立的控股独立法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支持。
(2)引进企业自落户之日起3年内被认定为广州市总部企业、独角兽企业、未来独角兽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引进企业纳入市招商项目库落地项目的,给予一次性最高 10万元支持。
(3)招商中介机构引进的企业取得本区各行业政策落户奖励的,对引进企业的招商中介机构给予行业政策落户奖励数额10%的支持,最低奖励2万元。
(4)在一年内成功推动单个外商投资企业引入实际外资超过200万美元的,根据所引入实际外资美元数值的0.5%计发人民币支持金额,给予招商机构一次性最高50万元支持。
(5)成功引进符合天河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且所引进企业落户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纳税总额超过500万元的,给予招商 中 介 机 构 上述企业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的10%和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增量的20%的奖励,两年合计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6)成功推动本区注册的企业增资扩产(注册资本增加3000万元以上),且企业增资扩产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纳税总额增量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招商中介机构上述企业增资扩产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增量10%,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以上(1)至(6)项从高不重复。
四、申报指引
申报日期: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5月10日
申报方式:各项目在“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进行申报。(http://thzwb.sugarmusicstudio.com/policy)
各项目具体申报对象及条件、流程、支持措施,参见相关申报指南。(http://thzwb.sugarmusicstudio.com/policy/#/declare)